装修行业合同“猫腻”多 近七成消费者曾“中招”

icon 2015-12-21 08: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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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消费者王先生在成都市某装饰建材商处签署了总价13万元的《装修合同》,约定工期75天。

  消费者王先生在成都市某装饰建材商处签署了总价13万元的《装修合同》,约定工期75天。由于在装修中出现了质量问题,拖延工期100多天还没有完工。王先生要求商家尽快完工,并对拖延工期给予补偿2万元,却被商家拒绝。

装修行业合同“猫腻”多 近七成消费者曾“中招”

  近日,《经济参考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房屋装修一般在请装修公司或者装修队时都会签订合同。但由于签订合同内容的不严谨以及装修的一些潜规则而发生纠纷的现象不在少数。

  日前,成都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成都市家具家装行业消费者评议报告》,报告显示,七成受访消费者曾在家装过程中遭遇合同“猫腻”以及家装公司虚报工程报价等情况,家装市场亟待规范。

  今年5月到8月期间,成都市消协通过进社区面访和在报纸上刊登问卷两种方式,就家具家装行业消费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共收到成功样本10045份。报告显示,装修价格、施工质量、美观、环保是受访消费者装修时最看重因素;装修合同暗藏陷阱,选购装修材料麻烦,设计不合理,购买到劣质建材、偷工减料是消费者在选择装修公司及在家装过程中最担心的问题。

  调查中,71.06%的受访者表示自己“遭遇过家装合同条款暗藏猫腻,家装公司虚报工程报价”的情况,49.38%的消费者表示自己遭遇过家装施工中“以停工威胁、强迫加量、追加工程款”的情况,47.19%的消费者表示自己“在家装时,遭遇过施工方单方面增加或改变工程”的情况。

  消费者孙女士委托成都某装饰公司装修,并通过该公司与某品牌木业公司签订了订购安装11扇实木门的合同,价值5万余元。入住3个月后,孙女士发现所有木门都出现了开裂或掉皮等质量问题,找到装饰公司要求换货、重新安装并赔偿损失,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之后孙女士投诉到成都市消协。

  经查实,木门订购合同是由装修公司、木业公司及孙女士三方现场看货后共同签定,装修安装的木门与所定货物无误,但因销售人员没向孙女士讲明实木复合门与全木门的区别以及实木门材质的分类标准,致使孙女士误选了胶合板实木门。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装饰公司与木业公司共同为消费者孙女士重新制作安装齿接板实木门。

  目前有关家装市场的投诉屡见不鲜。成都市消协秘书长庄卫兵表示,《消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由于不同材质差价很大,一些经营者对该条款的要求有意回避,类似投诉时有发生。

  成都市消协认为,调查结果显示,消费者对房屋装修的各个重点环节均较为担心,成都市消协将尽快编印《成都市家装服务行业消费指南》,并建立及公布家装行业商家“黑、白”名单。

 [相关链接]签订合同应仔细看

  成都市消协提示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家具前一定要多方面考虑,索要凭证,与家装公司签订装修合同时,也要反复研究合同内容,避免出现事后纠纷。消费者如遇装修纠纷,应及时投诉至消协等相关部门,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对于家装合同的签订,有业内人士建议,签装修合同和其他合同都一样,最重要的只有一点,就是仔细看,先要明确你要装修成什么样,什么品质,对于合同中不懂不理解或者有疑问,都要一一提出来,让对方充分讲解。特别要注意的是,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因此合同上签字一定要谨慎,不能说签的时候没仔细看,除非你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对方在签订合同时误导你,但这一点在后期维权时也很难。另外,注意装修公司的文字游戏,不要“定金”“订金”分不清楚,交了定金后,消费者即使因什么原因不装修了也无权收回,而若装修公司不履行合同,则要双倍返还定金。此外,在签订装修合同前,尽量货比三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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