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家电鱼目混珠 家电“傍名牌”何时休
摘要:山寨在中国已成为一种社会现象,有产品外观、功能全面仿名牌,却拥有自己品牌的山寨手机,甚至已经走出国门,在印度等地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也有只和名牌“差一点”的山寨家电,纯粹为了蒙骗消费者而生。李鬼替代李逵行走江湖,鱼目混珠,最受伤的还是消费者...
前不久,上海市质量技监稽查总队执法人员在嘉松公路附近发现一地下窝点,查获了超过5000台“SUPER苏泊尔电器”这类“傍名牌”的小家电。这些家电产品,基本上都是在字眼上稍作改变,混淆视听……山寨在中国已成为一种社会现象,有产品外观、功能全面仿名牌,却拥有自己品牌的山寨手机,甚至已经走出国门,在印度等地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也有只和名牌“差一点”的山寨家电,纯粹为了蒙骗消费者而生。李鬼替代李逵行走江湖,鱼目混珠,最受伤的还是消费者。
李鬼充李逵,家电“傍名牌”屡禁不止
“康帅博”方便面、“野白兔”奶糖、“脉劫”饮料和“白事可乐”……类似的“雷人”山寨产品频频在网上曝光,不少山寨产品外观上甚至达到了以假乱真的程度,但质量方面却不敢恭维,存在诸多安全隐患。
2010年10月,山东省淄博一户居民家中发生事故。一个“苏泊尔”电饭锅在使用过程中突然漏电,造成使用者当场死亡。当地有关方面调查得知,这个“苏泊尔”品牌的电饭锅是假货。
据了解,山寨家电一般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地下工厂制造,从外观到品牌全面复制名牌的“三无”产品。另一种则是有正式商标,却在注册时蓄意钻政策空子,如以“美白勺”冒充“美的”;或是在英文商标上进行小小改动,如名为“Hoier海尔生活电器”的山寨“Haier海尔”、名为“Joyong九阳之星”的山寨“Joyoung九阳”。再有就利用非正式商标的知名叫法注册,如“索爱”电器等。如此山寨的商品,其目的不言而喻,就是要蒙蔽消费者。
此外,山寨家电还有一大特点就是廉价。通常山寨家电的价格只有正品的三分之一,商家也会故意打出“优惠促销”、“让利”等口号忽悠消费者,很多贪小便宜的消费者一时不查,就中了山寨家电的圈套。
法律监管存漏洞,消费者对山寨感情复杂
为何山寨家电如此泛滥?据工商执法人员介绍,根据相关法规,商标注册时要求只要不重名就可以使用,即使是同一名称,在不同的行业也可使用。这就让小商品、小家电串用名牌有机可乘。另一方面,我国《商标法》在商标注册上实行“申请在先”原则,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但对于“在先权利”,《商标法》并没有明确界定。
此外,对于山寨这一现象,消费者的感情十分复杂。一方面,在手机、电脑等高科技产品领域,山寨产品满足了一些中低端消费者的需求,也获得了消费者的“纵容”。“一部手机如果在网上的均价为1500元左右,那山寨就在500元左右了。而如果你买到了质量过关的山寨,那它的性价比就更高了。”一些支持山寨的网友认为,山寨企业不仅创造了经济价值,也具备一定的社会价值。通过大批量地生产各种类型的商品,山寨企业既向消费者提供了丰富的产品,也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一些行业的垄断现象,存在即合理。
但另一方面,以山寨家电、山寨食品为代表的山寨产品,又因其在质量方面的缺乏保障引起了消费者的反感。特别是山寨家电这样使用周期较长的产品,一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就可能危及用户的健康乃至生命。调查发现,一些山寨家电在质量方面低劣的令人发指,比如以报废汽车活塞熔炼的工业回收铝做电饭锅内胆,缺乏必要的保护垫圈等等。“无法接受山寨的东西,质量方面不可靠!可不要把自己当成小白鼠哦!那不是好玩的事情。”这一些消费者建议对山寨“一打到底”。
综上所述,法律监管方面存在漏洞,加之消费者对于低价商品确实存在需求,就造就了山寨产品泛滥的局面。
劣质产品不可姑息,对山寨不妨“逼”其转型
工信部副部长杨学山曾经说,如果说他(山寨企业)的这个模仿没有侵犯到专利权人所声称的权利保护的对象,那么我们还是支持这样的生产,因为模仿也是一种创新,也是一种发展。
其实,中国的山寨发展到今天,已经不仅仅是简单的模仿和抄袭了。《连线》杂志英国版网站曾撰文指出,中国山寨并不仅仅是模仿,更包括了创新,这是一种新颖而激进的商业创新模式。
因此,对于山寨产品,我们不能简单地说Yes或者No。一方面,对于“美白勺”、“Hoier海尔生活电器”这类纯粹为了“傍名牌”,在质量上不下功夫的劣质产品应一查到底;另一方面,对于一些有技术底蕴、因缺乏知名度而山寨的品牌,则在打压其山寨行为之余,还可以给予引导甚至是扶持,“逼”其向自主品牌转型。事实上,在手机、电脑领域,从山寨转型发展的企业已有不少了。 (来源:通信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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