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居行业首现亿元知识产权索赔 维权还需多方合作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衣柜等家居产品的需求不断变化,促使行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推出新款、新风格的产品,既满足大众的不同需求,也能使企业在竞争中取胜。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衣柜等家居产品的需求不断变化,促使行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推出新款、新风格的产品,既满足大众的不同需求,也能使企业在竞争中取胜。然而,随之出现的抄袭、仿造等侵犯知识产权的事件日益猖獗,成为影响家居行业健康发展的毒瘤。
其实,设计抄袭、侵权等一直是家居行业不得不面对的话题。近日,北京世纪百强家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百强家居”)对外宣布,以侵犯了百强家居的设计专利为由,将三家企业告上法庭,索赔金额超过1亿元。
家居行业首现亿元知识产权索赔
2014年12月15日,百强家居总经理何弘毅对外宣布,因十多款专利产品外观设计被一统家居、宣毅(天津)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毅家居)和天津东升家俱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升家俱)三家企业抄袭,向中国首家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索赔金额高达1亿余元。这是知识产权法院成立后的首例涉案金额过亿的知识产权维权案件,也是中国家居业外观专利申请索赔最高纪录的案件。
据介绍,今年初,百强家居陆续发现一统家居、宣毅家居和东升家俱生产、销售和许诺销售的瀚庭传奇家具中的床头柜、衣柜、酒柜、沙发、双人床、餐桌等十多款产品涉嫌抄袭百强家居公司的设计专利,导致百强家居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重大损害。由于沟通无效,百强家居向中国首家知识产权法院分别对三家企业提起诉讼,并要求赔偿1亿余元。
目前,此案已被法院受理。代理此案的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王国华律师表示很有把握。他称百强家居握有专利在手,而被诉企业的产品“相似度很高”。
据了解,百强家具是家居业最早与国外设计事务所合作、购买优秀设计产权的企业之一,也是最早给家居产品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企业之一。对于此次被三家家居企业抄袭外观,百强家居总裁陈晓太表示,抄袭设计是企业违背商业道德、无视法律尊严的失德行为,这些企业抄袭的产品可在外观和材质等方面模仿百强,但做工粗劣,影响了百强家具的形象,也欺骗了消费者。
家居企业勇于维护自身知识产权,显示出近年来企业维权的决心越来越大,王国华称,“随着国家在知识产权立法、执法方面的细化和法治进程的完善,家居行业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到维护合法权益中来”。一次性涉及三家企业,涉嫌抄袭的家居多达十几款,这些数据注定会被写进2014年家居行业的维权大事记中。同时,这也是家居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一次大的跃进,表明了企业维权的决心。
原创企业与消费者的权益受重视
许多消费者在逛家居卖场时往往能发现许多“相似体”,外观基本一样,但价格有所差别。消费者杨小姐称,“去家居市场发现好多家居长得差不多,有的家居和国外的知名品牌家居外观也很像,但销售人员却不承认是山寨。”
其实,和杨小姐有类似看法的人并不在少数。而衣柜行业同质化现象严重也是众所周知的,不少知名品牌也都遭遇过产品被其他企业模仿抄袭的问题。然而,由于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高、专利维权成本大以及怕影响人情关系等因素的影响,被抄袭的衣柜品牌大多只是抱怨一下而已,没有深究相关法律责任。在这种意识主导下,衣柜行业没有形成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风气,也造成了同质化问题越来越严重。
那么,此次百强为何突然发难?何弘毅解释,作为业内重视创新、注重知识产权保护的企业,百强自成立以来一直就有不少仿冒者,但之前一来没有精力,二来对于知识产权维权总觉得很难,心里没底,感觉要耗费人力、精力、时间和资金,但又不一定有结果。于是对于抄袭,一般采取“加快创新速度,让你跟不上”的态度来处理。但随着近年国家对于知识产权方面保护力度的加强,且看到有同行在外观专利官司上获得了胜利。“这给了我们信心。”
另一方面,随着消费者个性化需求增长,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愿意在原创设计上花费更多的钱,如果放任抄袭现象不管,消费者的权益将受到侵害。对此,陈晓太也表示,此次维权,百强一方面要捍卫原创,抵制依靠盗版、克隆谋取暴利的行为;另一方面也是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只有企业做到杜绝抄袭,良性竞争,才能为消费者提供更多更美观实用的优质家居。”
这表明,随着行业发展越来越成熟,原创企业的设计专利以及消费者的权益日渐受到重视。
成功案例太少,维权还需多方合作
其实,中国家居界的发展史,也可以说是一部不断被抄袭的历史,身在其中的衣柜行业也不例外。尽管,目前已有家居企业维权成功的先例,但是成功的例子仍然太少,朱长岭说,“为保障我国家居行业的长远发展,亟待健全、完善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中央党校教授张汗飞分析指出,市场中,由于创新成本和创新收益的不匹配,抄袭成本与抄袭收益的强烈对比,导致抄袭的情况日益严重。“因此,需要考虑改变目前知识产权赔偿额过低的问题,建议立法上增加赔偿额。”
据了解,我国的家居均以外观专利形式来保护,而国外的家居多以版权形式。由于版权涉及著作权法,因此不论是在时效还是保护范围上都更有针对性,而我国法律在设计这部分并未归结到版权类,也就不适用于著作权法,因此家居企业只能申请外观专利。只有一些造型设计特别、雕花设计等家居产品,可以归类为美术作品,以著作权法来保护,但此类家居只是特例,大部分家居在法律的适用上还存在难度。尽管针对家居企业维权赔偿数额低的问题,立法机关已有深刻的认识,并对相应的赔偿数额做出一定的改进。国家知识产权局外观设计审查部审查员严若涵表示,惩罚性赔偿制度是合理的,但对于惩罚性赔偿制度的使用应限定在恶意侵权的情况下。“因为外观设计实施的是初审制,不进行实审,在权利不稳定的情况下,他人完全可以用现有的权利进行抗衡,因此,故不故意不是关键,恶不恶意才是决定因素。”严若涵强调。
中国家居协会理事长朱长岭认为,除了依靠法律制度的规范、引导外,还应该发挥市场和政府的作用,推动社会治理的多元化。“应在行业内加大宣传,形成一套行规,让大家能重视这件事情。不以抄袭为荣,也不以抄袭为盈利的手段。除了企业做大自己的品牌、增强维权意识外,政府也需要进行相应支持,如在政府采购上给予企业必要的倾斜等。”而衣柜等家居企业应该加强与这些组织的联系,增强相关方面的知识,进一步提高竞争力,如此才能在一定程度上规避被抄袭风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此外,随着时代的发展,家居行业的抄袭不再仅仅局限于设计和外观的抄袭,而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也为抄袭者提供了更多渠道和方式。曲美家居的法务经理魏欣欣也表示,对小作坊的侵权深有感触。“江苏卖场的小工厂抄袭我们的产品,当我们组织诉讼时,小作坊已经注销了,导致我们无法维权。”华日家居技术中心经理陈风义也有同感,在电商搜索中会出现很多其他类似商标品牌,“甚至有很多小企业以抄袭速度快而感到自豪。”
对此,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宋刚指出,家居行业知识产权保护还可以考虑用版权法来保护。只要作品完全即享有著作权,不用考虑专利权的许可与申请问题。同时,把家居创新的细节申请为三维的立体商标,以商标法来进行保护。
对于保护家居行业知识产权,张汗飞认为除了依靠法律制度的规范、引导外,还应该发挥市场和政府的作用,推动社会治理的多元化。“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竞争环境。企业除了做大自己的品牌、增强维权意识外,政府也需要进行相应支持,如在政府采购上给予企业必要的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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